“这个真的是鸡爪吗?好好吃!”口感弹牙的,脆脆的,酸酸的,有辣椒但不是很辣,只有些许微辣感。最重要的是——不用吐骨头!瑞安试吃吃了一个,
用筷子夹起来吃第二个,又借口说试试餐叉能不能叉起来吃了第三个。正打算对第四个下手的时候,被栗涟一把将他偷吃的手拍掉。“鸡爪脱骨不容易,我本来就做了没几个,你别还没开始就先吃光了。”瑞安盯着用透明玻璃盆浸泡的柠檬鸡爪,眼里的想吃都要透露出来,他打商量:“反正他们还没来,不如偷偷藏起来吧,留着我们自己吃。”“明明是留着你自己吃。”柠檬鸡爪是要经过冰水浸泡,然后又放冰箱冷藏,栗涟不太敢吃,不就只剩下瑞安一个人包圆了?!栗涟哼哼两声,
没好气地说:“买的时候不是还嫌弃是鸡爪吗?”东南亚菜系在英国受众程度不小,微酸微辣口感的柠檬鸡爪栗涟不信没有市场,特别还是无骨版本。
她知道有些人不吃鸡爪一方面觉得脏,理由是鸡脚一直踩在地上怎么可以吃——栗涟觉得这类人双标,
吃牛舌的时候倒不嫌弃是在和牛舌吻——这类人没办法改变观念那也没办法,只能说一句人生又少了一点关于吃的乐趣。另一方面是觉得骨头太多了,不会啃,
在英几年,栗涟是发现有些人真的不会吐骨头,能把鸡中翅给顺利吃完已经很好了,至于鸡中翅上面的软骨是啃都不啃,让她直呼浪费。
这类人还好改变,今天她特地费功夫给鸡爪脱骨。酸辣口味,冷食,开胃菜,这些组合起来又怎么不能算是一种餐前冷盘呢?!
虽然栗涟怀孕后有一段时间没下厨了,重新捡回来手艺也没生疏,栗涟的做饭技术算得上不错。不然也不可能从在门口捡到一个没带钥匙进不了家门饿得肚子咕咕响的邻居瑞安,靠美食开始结缘。
其实她原本也是不怎么下厨的人,来英国前得知留英很容易一不小心暴瘦好几斤,想来想去老实去报了个新O方,学了两个月才前往英国。
靠新O方在英算是渡过了第一道难关。不然以她原本的水平,要么顿顿出去吃然后穷死,要么天天吃白人饭濒临饿死。最终在紧要关头终于自学成才成为一届特级厨师(bushi)。
特级厨师重出江湖后做出的另类冷盘顿时征服了瑞安,让他趁栗涟不注意,又偷偷吃掉几块。
栗涟一看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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